四、綜合治理煤與瓦斯突出區域
, ,
依據全國瓦斯地質圖及相關資料,對于受構造擠壓、剪切作用極為強烈,Ⅲ、Ⅳ、Ⅴ類構造煤普遍發育,且厚度占煤層厚度一半以上或成層發育的突出煤層的構造單元,劃定為煤與瓦斯嚴重突出區。如滎鞏、登封等煤田(礦區)的突出煤層(表4-4)。除此之外的煤田(礦區)突出煤層,劃定為煤與瓦斯突出區。如陽泉、晉城等煤田(礦區)(表4-5)。
表4-4 煤與瓦斯嚴重突出礦區
|
重點區域 |
平均瓦斯含
量(m3/t) |
構造復雜
程度 |
構造煤發育
情況 |
煤層群或單一煤層開采 |
1 |
滎鞏煤田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2 |
登封煤田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3 |
新密煤田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4 |
漣邵煤田突出煤層區 |
11.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5 |
白沙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6 |
梅田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7 |
南桐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8 |
天府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9 |
中梁山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0 |
松藻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1 |
芙蓉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2 |
樂平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3 |
英崗嶺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4 |
豐城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5 |
贛南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6 |
六枝礦區突出煤層區 |
13.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7 |
水城礦區突出煤層區 |
12.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8 |
織金礦區突出煤層區 |
13.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19 |
桐梓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20 |
林東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21 |
淮南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22 |
焦作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23 |
宿縣礦區東部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24 |
北票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極為復雜 |
普遍發育 |
煤層群 |
表4-5 煤與瓦斯突出礦區
|
重點區域 |
平均瓦斯含量(m3/t) |
構造復
雜程度 |
構造煤發
育情況 |
煤層群或單
一煤層開采 |
1 |
陽泉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煤層群 |
2 |
晉城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一般 |
一般 |
單一煤層為主 |
3 |
沁水煤田中的突出礦井 |
10.0以上 |
一般 |
一般 |
單一煤層為主 |
4 |
宿縣礦區西部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5 |
臨渙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6 |
平頂山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7 |
安陽-鶴壁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8 |
開灤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9 |
峰峰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10 |
邯鄲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11 |
下花園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12 |
承德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13 |
包頭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14 |
韓城礦區突出煤層區 |
11.0以上 |
復雜 |
較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15 |
銅川-焦坪煤油氣共生區 |
8.0以上 |
較復雜 |
一般 |
煤層群 |
16 |
彬長礦區煤油氣共生區 |
8.0以上 |
較復雜 |
一般 |
煤層群 |
17 |
黃陵礦區煤油氣共生區 |
8.0以上 |
較復雜 |
一般 |
煤層群 |
18 |
石炭井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19 |
石嘴山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20 |
烏海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煤層群 |
21 |
桌子山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煤層群 |
22 |
靖遠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較復雜 |
較發育 |
煤層群 |
23 |
通化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24 |
紅陽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單一煤層為主 |
25 |
阜新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26 |
撫順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27 |
雞西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28 |
鶴崗礦區突出煤層區 |
8.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29 |
七臺河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30 |
萍鄉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31 |
盤江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32 |
攀枝花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33 |
紅茂礦區突出煤層區 |
9.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34 |
恩洪礦區突出煤層區 |
10.0以上 |
復雜 |
發育 |
煤層群 |
煤與瓦斯嚴重突出區內的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統,地面煤層氣抽采和井下瓦斯抽采相結合,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強化防突措施,將煤層瓦斯壓力降到0.74兆帕以下,各項指標達到煤層無突出危險后,方可生產。
煤與瓦斯突出區內的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統,地面煤層氣抽采和井下瓦斯抽采相結合,采取合理的防突措施,使突出煤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及各項指標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規定的煤層無突出危險后,方可生產。
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在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內,嚴禁新建小煤礦,對不具備條件的現有小煤礦予以清理整頓,依托有瓦斯治理經驗、技術和管理基礎的大型煤炭企業,實施資源整合、聯合改造或委托其管理,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五、推進自主創新
(一)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和科技攻關
1、開展煤層氣高滲富集理論及高滲富集區預測技術研究。主要內容是:煤層的有機質熱演化史及煤層氣生成機理,煤層的儲集機理和煤層儲集特征及其演化歷史,煤層氣的保存歷程與保存條件,煤層氣賦存與富集機理,煤層氣高滲富集規律,煤層氣高滲富集區預測理論與預測技術等。
2、煤礦瓦斯賦存流動基本參數的測定原理與方法研究。主要內容是:煤層原始瓦斯壓力、瓦斯含量、透氣性、節理裂隙發育情況,煤層含水狀態,地下水運移對瓦斯抽采的影響,煤層強度對鉆進影響等主要參數,對測定的方法、技術和裝備進行比較分析。
3、煤礦瓦斯災害的基礎研究項目。主要內容是:煤礦重大災害事故致因機理及動力學演化過程,采動裂隙場時空演化與瓦斯流動場耦合效應,煤礦瓦斯動力災害演化機制及地球物理響應規律,瓦斯煤塵爆炸動力學演化及預防機制等。
4、開展先采氣、后采煤理論與配套技術研究。主要內容是:煤炭資源與煤層氣資源開采的時空配置關系;煤層氣地面開發與井下抽采的相互作用;煤層氣地面開發與井下抽采的配套技術;先采氣、后采煤最佳開發模式;煤與瓦斯共采技術,包括低透氣性煤層采動煤巖移動卸壓抽采瓦斯技術、原始煤層強化抽采瓦斯技術、采空區瓦斯抽采技術。
5、開展瓦斯鉆采、煤層氣鉆采工藝與增產技術研究。主要內容是:井下履帶行走式大直徑長鉆孔機及定向鉆進工藝;構造發育的軟煤層和頂板軟巖層的瓦斯抽采鉆機及鉆進護孔技術;煤層氣水平井增產機理與數學模型;煤層氣水平井鉆進過程中的地質導向設備研發及測量技術;煤層氣多分支水平井鉆采工藝;煤層氣水平井增產技術等。
6、礦井瓦斯災害預警與控制技術研究。主要內容是:以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為主的瓦斯災害預警智能化系統及相關技術研究;瓦斯災害預測預報新技術與裝備研究;礦井高可靠性寬帶快速傳輸綜合監控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究;瓦斯災害防治技術與裝備研究;煤礦應急救援技術與裝備研究等。
7.瓦斯利用技術與裝備的研發。主要內容是:煤層氣高效儲運技術研究,主要研究常溫中低壓瓦斯液化技術、高效ANG技術、甲烷水化物儲運技術;熱電冷聯供與礦井降溫技術,主要研究熱電冷聯供瓦斯發電配套技術及設備國產化;低濃度瓦斯與煤混燃發電技術;低濃度瓦斯安全輸送與利用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礦井風排瓦斯的工業鍋爐助燃技術;瓦斯提純技術和煤層氣化工技術等研究。
(二)重點推廣應用的技術和裝備
1、地面抽采。主要有:多分支水平井鉆進技術,欠平衡鉆井技術,地面垂直井壓裂增高煤層滲透率和擴大高滲透率面積的技術、排水抽采技術、煤層氣井壓裂裂縫監測技術、煤層氣測井技術、煤層氣繩索取芯技術等。
2、井下抽采。主要有:原始煤層的順煤層長鉆孔施工、深孔控制預裂爆破提高煤層滲透性技術、石門揭煤預抽煤層瓦斯技術、全液壓鉆機和大功率移動泵等;采動卸壓區抽采瓦斯技術、開采保護層區域治理瓦斯技術;采空區抽采技術,巖石水平長鉆孔施工技術。
3、瓦斯利用。主要有:民用瓦斯燃氣技術與器具;中低壓供氣熱水和蒸汽瓦斯鍋爐應用技術與裝備;燃氣發電機組發電技術與裝備等。
六、建設煤層氣長輸管網
統籌規劃煤層氣管線和天然氣管網建設?!笆晃濉逼陂g,規劃建設的主要煤層氣輸氣管道10條,線路全長1441公里,設計總輸氣能力65億立方米(表4-6)。
表4-6 長輸管道建設規劃
編號 |
規劃管線(起點-終點) |
管徑(mm) |
長度(Km) |
壓力(MP) |
輸氣能力(億m3) |
投資(億元) |
建設時間 |
1 |
沁水-晉城 |
508 |
51 |
4 |
8 |
1.4 |
2006年 |
2 |
端氏-晉城-博愛-(接豫北支線) |
426 |
120 |
6 |
10 |
2.88 |
2006年 |
3 |
端氏-長治-林州-安陽-邯鄲 |
426 |
245 |
6 |
10 |
5.88 |
* |
4 |
松藻-重慶 |
400 |
175 |
1.47 |
2.3 |
2.1 |
2006年 |
5 |
韓城-侯馬-臨汾 |
325 |
180 |
4 |
5 |
3.96 |
* |
6 |
大寧-吉縣-臨汾-霍州 |
325 |
240 |
4 |
5 |
5.28 |
* |
7 |
寧武-原平-大盂-太原-壽陽-陽泉 |
325 |
300 |
4 |
5 |
6.6 |
* |
8 |
三交-陜京2線 |
219 |
70 |
11 |
5 |
1.4 |
2007年 |
9 |
端氏-八甲口(接西氣東輸管線) |
426 |
40 |
15 |
10 |
0.96 |
2008年 |
10 |
保德-陜京線 |
325 |
20 |
7 |
5 |
0.44 |
2008年 |
合計 |
|
1441 |
|
65.3 |
30.9 |
|
*:視煤層氣開發利用情況進一步論證
第五章 環境影響分析與對策
一、可能對環境的影響 (一)地面抽采 煤層氣井、集輸站場等施工期間,污染主要來自噪聲、揚塵、污水和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車輛、機械和人員活動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的影響是暫時的,施工結束后就會消失。場地平整、管溝開挖、施工機械車輛、人員活動等會造成土壤擾動和植被破壞。工程廢水和生活污水對周圍環境也會產生一定影響。固體廢棄物產生數量不大,經過妥善處理,不會對土壤、植被等環境因素產生破壞性影響。施工結束后及時恢復植被。 煤層氣抽采期間,大氣污染主要來自于站場排放的煙氣,清管作業及放空燃燒產生的煙氣,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碳;水污染物來自站場排放的少量廢水和生活污水。根據煤層氣生產試驗井所產出的廢水化驗資料,COD42.34毫克/升,懸浮物30毫克/升,硫化物0.10毫克/升,PH值8.64,氨氮1.419毫克/升,生產廢水各項指標濃度均低于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生活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為NH3—N和細菌。站場部分設備運轉會產生震動和噪聲。 (二)井下抽采 煤層氣(煤礦瓦斯)井下抽采裝置、地面煤層氣(煤礦瓦斯)處理場站及儲氣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期間,施工時也會產生一定量的揚塵、污水、噪聲和固體廢棄物,對生態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煤礦區的煤層氣(煤礦瓦斯)井下抽采將會大大降低煤礦內的甲烷含量,減少瓦斯事故發生,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有利于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但集輸場站與地面煤層氣集輸場站一樣,也存在一定的環境影響。 (三)管線輸送 煤層氣(煤礦瓦斯)輸送管線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最主要的是生態環境影響。其中包括噪聲、污水、揚塵、固體廢棄物對土壤、植被、生物及生態系統造成的擾亂。管線建成后,管道、沿途氣站會對沿線地區的敏感目標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 (四)煤層氣利用 每年因煤炭開采而向大氣排放的煤層氣(主要含甲烷)約150億立方米,煤層氣(煤礦瓦斯)利用將會大大減少甲烷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改善大氣環境。 煤層氣(煤礦瓦斯)燃燒利用過程中雖然會產生一定量的NOx,少量SO2和微量煙塵,但煤層氣替代煤炭的燃燒利用可以大大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每年可節約煤炭2000萬噸,二氧化硫排放減少75.6萬噸(約占目前排放總量的3%),煙塵排放減少186萬噸,同時還減少了煤灰占地產生的環境問題,避免了煤炭加工、運輸時產生的揚塵等大氣污染,有利于大氣環境的改善。 二、環境保護措施 (一)環境保護 1、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企業安排專人,負責監測環保指標,監督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同時,加強對職工的環保教育,規范職工行為。 2、對規劃建設的項目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3、提高管道的焊接質量,減少泄漏事故。對清管作業及站場異常排放的煤層氣,應使用火炬燃燒后排放。 4、在選場選站選線過程中必須避開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站場產生的生產、生活污水要經過污水處理系統處理。 5、選用低噪聲設備,必要時進行降噪隔聲處理。站場周圍進行綠化,以控制噪聲、吸收大氣中的有害氣體、阻滯大氣中顆粒物質擴散。 6、在選場、選站、選線過程中必須避開自然保護區、名勝古跡、林區、經濟作物種植區,盡量不占良田,盡量避繞水域、沼澤地。合理規劃已有道路至施工現場之間的連接道路,禁止隨意開辟道路。管道施工后,盡快進行平整,恢復地貌。 (二)環境監測 1、項目建設前,必須系統監測區域環境質量狀況,以便對比分析。 2、應選擇一定數量的煤層氣井,監測其在鉆井、壓裂、排采等作業過程對井場及周邊生態環境、聲學環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響。 3、應對管道溝兩側1米內,以及集輸站周圍的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對壓縮站、發電站廠界外1公里范圍內的聲學環境影響進行監測;并對管線兩側各40米范圍內和壓氣站場四周50米范圍內環境風險評價。 4、對煤層氣開采井網分布范圍內的地下水影響進行評價,并對排污口上游100米至排污口下游4公里范圍內的地表水影響進行評價。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的監管 建立健全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的監管體系,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完善立法和制定有關政策,嚴格勘探開發煤層氣企業的技術、資金、管理和人才準入標準,加強對項目核準、價格、質量、安全、環保、信息、標準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宏觀調控和管理。堅持國家統一規劃、總體開發,穩步推進煤層氣開發和利用,避免項目一哄而上,防止資源和資金浪費。 二、分類別分步驟推進煤層氣產業發展 加大煤層氣勘探開發工作力度,開展煤層氣資源預測與綜合評價研究。具備地面抽采條件的,要盡快實行“先采氣、后采煤”,優先在煤與瓦斯突出區域、煤礦安全生產接續區域和開發條件好的煤層氣資源富集區域進行地面抽采。制定煤層氣含氣量安全控制標準,完善以抽定產、以風定產為主要內容的煤礦瓦斯治理行業標準和采煤采氣一體化的具體規定。優先支持45戶重點監控企業建設瓦斯抽采系統;重點扶持瓦斯抽采率低于40%的礦井改造抽采系統;適當支持重點煤礦新建或改造抽采系統,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推進煤層氣產業健康發展。 三、健全煤層氣(煤礦瓦斯)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為促進煤層氣產業發展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積極爭取出臺有關政策: 煤層氣開發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項目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優先安排; 對地面直接從事煤層氣(煤礦瓦斯)勘查開采的企業,2020年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探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使用費; 對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技術改造項目所需進口的設備、儀器、零附件及專用工具,實行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設備可在基準年限基礎上實行加速折舊,折舊資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抽采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2020年前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 抽采煤礦瓦斯并利用其作主要原料生產產品的所得,自獲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稅五年。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煤礦企業利用煤礦瓦斯發電,可自發自用;多余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優先安排上網銷售,上網電價執行國家批準的上網電價或執行當地火電脫硫機組標桿電價。 四、建立健全煤層氣產業技術支撐體系 逐步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適合我國煤層氣勘探開發、抽采利用的技術體系。加強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通過政策鼓勵和自主創新激勵機制,推進企業開展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技術創新,攻克技術難關。加快建設煤礦瓦斯治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施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程實驗室計劃,形成自主創新網絡體系和集成系統,堅持技術引進和自主開發相結合,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五、深化煤層氣開發利用體制和機制改革 強調資源國家所有,改革煤層氣開發體制和機制,吸引各類投資者參與煤層氣開發利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推動煤層氣產業發展。建立煤層氣開發利用的利益協調機制,調動地方的積極性。鼓勵大型企業參與煤層氣的勘探開發和利用。適當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外商投資煤層氣資源的風險勘探、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煤層氣技術合作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制定對外合作監管辦法,健全并嚴格執行退出機制,對投資不足的合同及時終止執行。 六、建立煤層氣開發利用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基地 鼓勵高校與國家級研發基地相結合,在國家和用人單位共同投入的機制下,建立高層次研發人才培養、繼續教育、學術交流基地,為促進煤層氣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七、統籌規劃天然氣和煤層氣(煤礦瓦斯)管網建設 根據資源分布和市場需求,統籌規劃煤層氣和天然氣管網建設,兼顧兩種資源管輸要求和未來區域資源輸出需要。國家制定煤層氣質量標準,鼓勵煤層氣接入天然氣管網,擴大煤層氣消費范圍。按照就近利用與余氣外輸相結合的原則,支持地方和企業加快煤層氣專用網管建設。 八、促進煤層氣和煤炭資源協調開發 堅持采煤采氣一體化,依法清理并妥善解決煤炭和煤層氣礦業權交叉問題。凡新設探礦權,必須對煤炭、煤層氣資源綜合勘查、評價和儲量認定。凡煤層氣含量高于國家規定標準并具備地面開發條件的,必須統一編制煤炭和煤層氣開發利用方案,優先選擇進行地面煤層氣抽采,促進煤層氣和煤炭資源協調開發。
名詞解釋
煤層氣:賦存在煤層中以甲烷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質顆粒表面為主、部分游離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層水中的烴類氣體。 煤礦瓦斯:從井下煤、巖體內涌出的、以甲烷為主的有害氣體總稱。煤礦瓦斯的成份比較復雜,除甲烷(占80~90%)外,還含有重烴類(乙烷、丙烷)、二氧化碳、氮氣和一些稀有氣體,個別礦井還含有氫氣,一氧化碳或硫化氫。 煤層氣可采資源量:在特定的時間估算的已經探明(包括已經采出)和尚未探明的、在未來可預見的經濟技術條件下可以采出的煤層氣資源總量。煤礦區煤層氣可采資源量包括抽采消耗資源量和剩余可采資源量。 煤層氣探明地質儲量:查明了煤層氣藏的地質特征、儲層、及其含氣性的展布規律和開采技術條件(包括儲層物性、壓力系統和氣體流動能力等);通過實施小井網和/或單井試驗或開發井網證實了勘探范圍內的煤層氣資源及可采性。煤層氣資源的可靠程度很高,儲量的可信系數為0.7~0.9。 煤層含氣性:一般指煤層中含有甲烷等氣體的特性,常用含氣量、甲烷濃度、資源豐度和含氣飽和度四個基本要素加以評價,它是煤層氣資源評價的首要基礎。 煤層含氣量:煤層在地層條件下所含的煤層氣的總量,包括逸散量(樣品放入解吸罐前釋放出的氣體體積)、解吸量(樣品從解吸罐釋放出的氣體體積)和殘余量(解吸終止時仍殘留在煤樣中的氣體體積)。 儲層壓力:是指作用于煤孔隙-裂隙空間內的流體壓力,故又稱為孔隙流體壓力。 滲透性:裂隙系統在一定壓力差下,允許流體(水、氣、油)通過的性質,滲透性的大小用滲透率表示。煤的滲透性是對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成敗影響最大的儲層特征參數之一。 毫達西:滲透率常用單位,符號為mD。1mD=0.987×10-3μm2(平方微米)。 煤層氣資源豐度:對于特定的地質單元,單位面積內的煤層氣的地質資源量,單位一般采用108m3/km2。 含氣盆地(群):含煤層氣盆地(群)的簡稱,是煤層氣區劃的二級單元。含氣盆地是煤層氣形成與賦存的基本地質構造單元,包括有明顯邊界的原型盆地和邊界不易確定的殘余盆地(群)。其中,原型盆地指在穩定的大地構造環境中形成,長期持續下沉,較少受到后期改造作用的盆地;殘余盆地群,指形成早,在其后的地質歷史中受到強烈剝蝕、變形并且疊加、深埋等改造作用的盆地(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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