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達到2100萬千瓦 累計并網運行風電達到1億千瓦
中化新網訊 國家能源局8月8日透露,《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發布。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以上。
在“十一五”時期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基礎上,“十二五”時期可再生能源將進入更大規模發展的新階段。國家能源局已經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四個專題規劃。明確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堅持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規劃:到2015年,水電裝機容量達到2.9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2.6億千瓦,抽水蓄能電站3000萬千瓦;累計并網運行風電達到1億千瓦,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達到21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累計集熱面積4億平方米;生物質能年利用量5000萬噸標準煤;各類地熱能開發利用總量達到1500萬噸標準煤,各類海洋能電站5萬千瓦。
國家能源局表示,風電發展重點是解決好接入電網和并網運行消納問題,要擴大風電本地消納量。同時,要加快發展沒有電網制約的中部、東南部地區的風電,以及分散式接入風電,開辟風電發展更多途徑。
太陽能發電發展主要方式是就近接入、當地消納,特別是要發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電網企業要為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做好并網運行服務,通過發展智能電網等技術為分布式太陽能發電提供支撐。
生物質能利用要有序發展生物質發電,積極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完善生物質氣化供氣,更主要的是進行生物質梯級綜合利用,發展生物質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化工,并結合生物質發電、沼氣等形成生物質綜合利用體系。
國家將組織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200個綠色能源縣、30個新能源微網示范工程建設,創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綜合示范區,同時,還將積極推進地熱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化發展。